印发肇庆市人民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制试行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政府
肇府〔2005〕42号
印发肇庆市人民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制试行办法的通知
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肇庆市人民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制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肇庆市人民政府部门行政首长
问责制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责任体系建设,落实和完善市长负责制,促使政府部门行政首长恪尽职守,确保政令畅通,避免行政过错,提高行政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建设为民、务实、高效、清廉和法治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制,是指市人民政府(简称市政府)对所属各部门行政首长在其管辖的部门工作和范围内,由于有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以致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贻误行政运作,造成工作损失,损害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依照本办法予以行政监督过问并追究责任的制度。
前款所称不履行法定职责,包括拒绝、放弃、推诿、不完全履行职责等情形;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包括无合法依据以及不依照规定程序、规定权限和规定时限履行职责等情形。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府对本级政府部门行政首长(含主持工作的副职)的问责。
本办法所指政府部门包括市政府各组成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特设机构、派出机构、政府部门内设局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事业单位。本办法所指被问责人即经市政府决定问责的上述机构单位行政首长。
第四条 执行行政首长问责制,应遵循依法从严治政、追究过错与责任相对应、行政问责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政府各部门行政首长必须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各项职责,自觉服从全局利益,积极主动和优质高效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一旦发生问责情形,应当主动纠正错误,切实采取补救措施,尽量避免或者减少不良后果发生及扩延。
政府各部门必须坚持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
第六条 社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市政府报告或举报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监督问责效果。
第七条 市政府办公室为受理问责举报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问责报告、举报材料的登记、分处、呈报和归档。市政府秘书长根据问责事项书面材料,甄别后提出办理意见,报市长和有关副市长。
第八条 政府部门行政首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本办法问责:
(一)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法定职责,致使政令不畅或影响市政府整体工作部署的:
1、经市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规定应由其承担的工作任务,因工作不力未按要求完成的:
2、经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工作会议审议并作出决策的重大事项或一个时期内市政府部署中心工作决定由其承担的任务,未能按要求完成,影响全局工作完成的;
3、未认真执行市政府的指示、决策及交办的工作任务,影响政令畅通和市政府整体工作的;
4、对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不认真办理、答复,或应向市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机构报告工作而未报告,造成不良影响和工作损失的。
(二)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者违反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要求,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行政,发生决策失误的:
1、涉及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和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不按照规定进行可行性论证和决策的;
2、涉及社会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未按照规定通过组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征询和听取意见的;
3、不顾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条件或本部门公共财力实际,盲目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
4、随意安排使用财政资金、国有资产,造成资金浪费或国有资产流失的;
5、工作不负责任或不守诚信,致使已签订合同(协议)的招商引资项目不能落实或导致已争取到的国家、省立项的项目被撤销的;
6、违反规定干预企业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和建设活动的;
7、因决策失误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破坏生态环境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其他情形。
(三)责任意识淡薄,管理失范,处置失当,致使公共利益或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1、在重大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和重大突发事件等事关国家利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危的紧急时刻,懈怠拖延、推诿塞责,未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有效处理的;
2、未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或者对重大公共安全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对生产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治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
3、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发生重大失误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4、因行政措施不当,侵害公众利益,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干扰和影响社会正常秩序及社会稳定的;
5、瞒报、虚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情况、重要数据的;
6、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及时解决的。
(四)治政不严,管理监督不力,造成严重不良政治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1、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或政策性文件与上级政策相抵触,严重损害公共利益或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
2、机关及下属部门人员行政效率低下,工作态度生硬恶劣,吃拿卡要,服务质量差,群众投诉经调查属实的;
3、对下属部门或人员监督管理不力,致使发生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和失职、渎职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4、指使、授意下属部门或人员弄虚作假,骗取荣誉或进行违纪、违规活动的;
5、对下属部门或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包庇、袒护或纵容的。
(五)部门行政首长在公开场合言行过错,严重损害政府及公务员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依照有关规定,应由市政府追究问责对象的其他行政过错行为。
第九条 问责程序
(一)问责启动
一般问责事项由市政府副市长、秘书长提出建议,市长同意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确定启动问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长可决定启动问责: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市政府举报、控告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的;
2、典型案件被市以上新闻机构媒体曝光的;
3、司法机关或行政复议机构提出问责建议的;
4、政府法制机构、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政务督查机构提出问责建议的;
5、政府专项工作考核结果涉及需问责的;
6、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问责建议的。
(二)问责调查
问责启动后,市长或市长委托的副市长可责成被问责部门行政首长当面汇报情况,或安排该部门行政首长在市长办公会议上就启动问责问题进行陈述和申辩。同时,市政府根据具体问责事项内容,指定市政府办公室,或者其他机构,或者派出联合调查组负责问责调查。
问责调查从问责启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经市长批准可延长15个工作日。问责调查结束时,调查机构应写出书面调查报告报市政府。在调查报告形成前,调查机构应将调查认定的事实、拟给予处理意见和依据告知有关部门行政首长,有关部门行政首长有权进行申辩陈述。调查机构应当听取其申辩陈述,并将其申辩陈述的理由写入调查报告。
(三)问责决定
问责决定由市政府常务会议作出。市长对经问责调查核实,被问责对象不存在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情节轻微的,或者在出现问责事项后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避免和减少损失、挽回影响的,根据调查材料的结论作出终止问责的决定。被问责对象存在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的,则依照本办法第十一条对该部门行政首长作出问责决定。
问责决定为书面形式,在作出问责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将问责决定书送达被问责人。问责决定书应当列明错误事实、处理理由和依据,并告知被问责人有申请复核调查权利。
(四)问责复核调查
被问责人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问责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申请复核。特殊情况,申请复核期限可延长5个工作日。
市政府作出复核调查决定时,可根据复核申请的内容指定由原调查机构负责复核调查,也可另行指定调查机构或派出联合调查组进行复核调查。复核调查机构应在作出复核调查决定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调查并写成复核调查报告。在复核调查期间,问责决定不停止执行。
在复核调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复核调查机构应把复核调查报告及拟处理意见报市政府,由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原问责调查报告反映的情况事实清楚、处理意见恰的,继续执行问责决定;对原问责调查报告反映的情况失实或处理意见不恰当的,决定终止问责或变更问责决定。
市政府办公室应在市政府对该问责事项作出最终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把复核调查处理意见(包括继续执行问责、或终止问责、或变更问责)书面送达被问责人。
第十条 被问责人在接受调查的同时,应采取积极措施,纠正错误或者改变工作不力的状况,尽量挽回损失,减少不良影响。
第十一条 市政府按下列方式追究被问责人的责任:
(一)限期整改;
(二)通报批评;
(三)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四)责令作出检讨;
(五)责令公开道歉;
(六)引咎辞职;
(七)责令辞职;
(八)建议任免机关对其免职。
前款规定的问责方式,可单处或者并处。对拟采取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建议任免机关对其免职方式追究责任的,由市政府办公室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免程序将问责初步处理意见书面报请市人大常委会或有关任免机关同意后,由市政府常务会议作出决定。
第十二条 被问责人应当配合问责调查,全面提供真实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调查,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击报复检举、举报的单位和个人。
第十三条 被问责人拒绝执行问责决定的,市政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免去其职务或者提请任免机关免去其职务,再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第十四条 在问责调查中发现被问责人涉嫌违纪的,交由市监察局依纪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 问责调查实行回避制度。问责调查人员与被问责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 执行问责事项调查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导致调查报告出现严重失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有关规定给以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 因同一件事受到中国共产党组织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依照公务员管理法规受到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的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市政府仍可按本办法规定对其实行问责,追究机关责任。
第十八条 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行政过错问责另有明文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参照本办法,对本级政府部门行政首长进行问责。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按本办法要求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信息产业部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2002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信息产业部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信息产业部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2002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
计高技[2002]2879号
2002-12-31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信息产业部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外经贸委、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鼓励并推动骨干软件企业和重点软件企业加快发展,根据《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外经贸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审核认定了2002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布。
根据《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的规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2002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请各级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附:2002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
国家计委 信息产业部 外经贸部 税务总局
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2002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企业主管税务所(国税)
企业主管税务所(地税)
备注
1 沈阳东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刘积仁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涉外分局
2 四川托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李智
四川省自贡市国税二分局
四川省自贡市地税局
3 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杨德泉
长沙市国税局高新分局
长沙市地税局六分局
4 北京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王文京
北京市海淀国税3所
北京市海淀试验区地税所
5 中国计算机软件与技术服务总公司
唐敏
北京市海淀试验区国税所
北京市海淀试验区地税所
6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
杨奇逊
北京市海淀区国税局三所
北京市海淀区地税局试验区所
7 四川迈普数据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花欣
成都市高新区国税局
成都市高新区地税局
8 创智软件园有限公司
丁亮
长沙市国税六分局
长沙市国税六分局
9 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
徐少春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南山征收分局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南山征收分局
10 深圳市奥尊电脑有限公司
陈伟
深圳国税蛇口征收分局
深圳蛇口征收分局
11 亚信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丁健
北京市海淀区国税局
北京市海淀区地税局
12 天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
寇纪松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
13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许振东
山东潍坊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
山东潍坊市地方税务局市直征收分局
14 广州新太科技有限公司
邓龙龙
广州市天河国家税务局
广州市天河地方税务局
15 广州市邦讯科技有限公司
丁健
广州市天河区国税局第四稽核所
广州市地税局天河征收分局
16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杜宣
深圳市福田征收分局
深圳市福田征收分局
17 山东浪潮齐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王柏华
山东省泰安市国家税务局市直征收分局
泰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18 上海致达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戴海波
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浦一张江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浦一张江所
19 杭州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彭政纲
杭州市国税局
杭州市地税局
20 上海新华控制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沈天锡
上海市浦东税务三分局杨思所
上海市浦东税务三分局杨思所
21 中软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唐敏
北京海淀区国税局第三税务所
北京海淀区地方税务局试验区所
22 南京联创系统集成股份有限公司
徐秉良
南京高新国税局
南京高新地税局
23 山东中创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景新海
济南市开发区国税局
济南市开发区地税局
24 南京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闵涛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高新分局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局浦口征收所
25 浙江大学快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卜凡孝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税局
杭州市地税局
26 北京联想软件有限公司
杨元庆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涉外所
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涉外所
27 上海华腾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孙德炜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8 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林起泰
福州市台江区国家税务局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29 湖南国讯国际网络有限公司
吴树民
湖南省税务局涉外分局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涉外分局
30 托普集团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高云秋
成都市金牛区国家税务局
成都市金牛区地方税务局
31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徐航
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南山区地税征收分局
32 上海复旦光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张维华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33 神州数码软件有限公司
郭为
北京市海淀区国税涉外所
北京市海淀区地税涉外所
34 湖南湘计信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杨德泉
长沙市国税局六分局
长沙市地税局六分局
35 长城计算机软件与系统有限公司
张志凯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第四税务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实验区税务所
36 深圳市现代计算机有限公司
胡宇舟
深圳市南山国税
深圳市南山地税
37 长春吉联商业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孙杰
长春市国家税务局高新分局
长春市地方税务局高新分局
38 上海亚太计算机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吴善钟
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
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
39 四川汇源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朱开友
成都市金牛区国税局
成都市金牛区地税局
40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饶陆华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41 深圳市紫金支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张琉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南山征收分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南山征收分局
42 长春一汽启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黄金河
长春国税高新分局
长春地税高新分局
43 广州海格通信有限公司
李承志
广州市国税局天河征收分局
广州市地税局天河征收分局
44 山东鲁能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陈进行
山东省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分局
济南市地税局第五征收分局
45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陈剑辉
上海市财税局第六分局三所
上海市财税局第六分局三所
46 珠海金山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求伯君
珠海市国家税务局市中心分局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47 福建榕基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鲁峰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地方税务局
48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阮大平
湖南省长沙市国税六分局
湖南省长沙市地税六分局
49 泰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黄代放
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南昌市地方税务局高新区分局
50 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姚威
北京海淀国家税务局三所
北京海淀区地方税务局试验区所
51 浙江浙大中控技术有限公司
褚健
杭州市国家税务局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
52 中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柳军飞
北京国税局海淀区实验区所
北京地税局海淀区实验区所
53 杭州新中大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王水荣
杭州市国家税务局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
54 北京金洪恩电脑有限公司
池宇峰
北京海淀区国家税务局
北京海淀区地方税务局
55 长春鸿达高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王欣
长春市国家税务局高新分局
长春市地方税务局高新分局
56 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贺卫东
北京海淀区试验区国税局
北京海淀区试验区地税局
57 杭州东信北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施继兴
杭州市国家税务局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
58 武汉维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丁娴
武汉市国家税务所江汉分局国税五所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江汉分局第二税务所
59 杭州新利软件有限公司
熊融礼
杭州市国税局
杭州市地税局
60 西安协同数码股份有限公司
郝克刚
西安市国税局高新分局
西安市地税局高新分局
61 上海金证高科技有限公司
赵剑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62 武汉适普软件有限公司
张祖勋
武汉市国税局东湖分局
武汉市地税局东湖分局
63 新疆公众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赵国玉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国税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地税局
64 安徽中科大讯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王仁华
合肥市国家税务局
合肥市国家税务局
65 武汉中地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吴信才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国税局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
66 浪潮集团山东通用软件有限公司
王兴山
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分局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
67 重庆东软金算盘软件有限公司
刘积仁
重庆市江北区国税二所
重庆市江北区地税二所
68 黎明网络有限公司
邓一辉
深圳市国税局福田征收分局
深圳市地税局福田征收分局
69 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岳华峰
西安国税局高新区分局
西安地税局高新区分局
70 吉林伍陆柒捌股份有限公司
姜云红
吉林省吉林市国家税务局高新分局
吉林省吉林市地方税务局高新分局
71 四川银海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邹孝健
成都市高新区国税局
四川省地税直属分局
72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罗天文
成都高新区国家税务局
成都高新区地方税务局
73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严孟宇
福州市台江区国税局
福州市台江区地税局
74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吴飞舟
北京海淀国税局试验区国税所
北京海淀地税局试验区地税所
75 上海畅想电脑有限公司
陈刚
上海市卢湾区税务局涉外分局
上海市卢湾区税务局涉外分局
外向型
76 恩益禧—中科院软件研究所有限公司
高桥利彦
国家税务局涉外税收管理分局
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涉外所
外向型
77 上海育碧电脑软件有限公司
戈翎
上海浦东新区税务局三分局
上海浦东新区税务局三分局
外向型
78 大连华信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刘军
大连国税高新园区分局
大连地税高新园区分局
外向型
79 福建富士通通信软件有限公司
段建祥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对外税务局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对外税务局
外向型
80 英业达集团(天津)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叶国一
天津市国税涉外分局
天津市地税涉外分局
外向型
81 北京富士通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饭高敏弘
北京市国税局涉外税收管理局
北京市朝阳区地方税务局涉外税务所
外向型
82 东软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商用软件分公司
刘积仁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外向型
83 北京日立华胜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李曼俊
北京市国税局涉外分局
北京市海淀区地税局
外向型
84 上海启明软件有限公司
颜景霖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七分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七分局
外向型
85 科广电子(珠海)有限公司
tony h.c. chu 珠海市国税局
珠海市地税局
外向型
86 大连海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刘志民
大连高新技术园区国税局
大连高新技术园区地税局
外向型
87 大连博涵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叶明才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征收管理分局
外向型
88 湖南创智国际软件有限公司
林惠春
长沙市国税局六分局
长沙市地税局六分局
外向型
89 上海华泰软件工程有限公司
carl wang 上海市税务局第二分局
上海市税务局第二分局
外向型
90 上海交大欧姆龙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唐长钧
上海市徐汇区税务所
上海市徐汇区税务所
外向型
91 上海纳维昂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laura olle 上海市黄浦区外税所
上海市黄浦区外税所
外向型
92 虹软(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邓晖
杭州市国家税务局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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